9月25日至26日,江蘇省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2025年年會在南京財經大學召開。本次年會聚焦民法典人格權編法律問題,來自實務界、理論界的專家學者交流了觀點。年會對獲獎論文進行表彰,北京大成(南通)所李筠輝律師所撰寫的《略式程序在人格權侵害禁令制度中的適用研究》一文被評為江蘇省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2025年年會一等獎。
自2021年《民法典》實施以來,第997條創設了人格權侵害禁令制度,賦予了當事人向法院申請人格權侵害禁令的權利。不同于“行為保全”和“先予執行”,人格權侵害禁令制度是程序自洽性與救濟即時性相統一的特殊制度。李筠輝律師與團隊就該話題進行充分調研、分析,總結在簡化審理流程的基礎上,構建以區塊鏈為基礎的證據核驗機制,將略式審查與后置性救濟相結合,賦予當事人復議權,以實現各方利益的動態平衡,保障效率與正義的辯證統一。
李筠輝從“問題提出”、“適用現狀”、“現行理論”、“規則構建”、“完善路徑”五個方面進行詳細闡述。他表示,人格權侵害禁令作為《民法典》賦予的防御性請求權,其生命力在于程序的精密設計。將其定位為以略式程序為基底、強化程序保障的獨立救濟程序,通過“三階審查模型”實現程序自洽,借助“動態系統論”平衡多元價值,并依托區塊鏈技術強化執行效能。在數字時代背景下,唯有構建“預防——救濟——執行”三位一體的程序體系,方能使第997條從“紙面規則”轉化為“人格尊嚴的實質盾牌”。
與談人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劉勇,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、民事行政檢察部主任高猛,江蘇致邦律師事務所律師孫也龍對匯報內容進行點評。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、省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眭鴻明進行了總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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